政策汇编之七: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
一、政策支持方向
1. 国家层面核心政策
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》(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)
明确“县域为城乡融合发展切入点”,推动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、产业布局“三下沉”。
支持县域打造特色产业集群(如农产品加工、乡村旅游)。
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》
推进县域补短板强弱项,重点支持县城交通、物流、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。
鼓励城乡要素双向流动(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、人才返乡创业)。
《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》
试点县域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,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跨村流转。
2. 地方配套政策(以浙江、四川为例)
浙江“千万工程”升级版
每年安排100亿元支持县域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(如“四好农村路”、5G网络覆盖)。
对城乡产业协同项目(如“农创客”孵化园)给予用地指标倾斜。
四川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”
设立省级城乡融合专项资金,对县域特色产业园区按投资额10%补助(最高5000万元)。
二、资金支持类型
1. 中央财政资金
中央预算内投资(城乡融合发展专项)
支持方向:县城城镇化补短板、城乡冷链物流设施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。
补贴比例:单个项目最高补助总投资的60%(中西部县域可达80%)。
申报渠道:通过国家发改委“重大建设项目库”申报。
乡村振兴专项资金
重点支持县域产业融合示范园(农业农村部主导,单个园区最高补助1亿元)。
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(如预制菜加工中心)给予设备购置补贴。
2. 地方配套资金
省级城乡融合奖补资金
如江苏省对县域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按车辆购置费30%补贴。
山东省对县域医共体建设每个试点县补助2000万元。
政策性金融工具
国家开发银行“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贷”,利率较基准下浮10%15%。
农业发展银行“农村土地整治贷款”,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。
3. 社会资本引导
PPP模式(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)
县域污水管网、智慧农业等项目优先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,享受财政贴息。
乡村振兴债券
允许县级政府发行专项债用于城乡融合项目(如2023年河南省发行120亿元县域城乡融合专项债)。
三、重点支持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
1. 重点支持方向
基础设施类:
县域交通网升级(城乡公交、农村公路)、冷链物流基地、智慧水务系统。
产业融合类:
现代农业产业园、农村电商服务中心、乡村旅游综合体。
公共服务类:
县域医共体、城乡教育联合体、养老服务网络。
生态治理类:
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。
2. 申报主体条件
政府主导项目:由县级发改、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申报。
企业参与项目:需注册在县域内,具备相关资质(如农业龙头企业、省级合作社)。
联合体申报:鼓励“国企+村集体+民企”联合体参与(如农村片区开发项目)。
3. 核心评审指标
融合效益:预计带动农民增收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具体数值。
可持续性:项目盈利模式是否清晰(如基础设施运营维护机制)。
创新性:是否应用数字技术(如智慧农业物联网平台)。
(根据DeepSeek搜索整理)